第(2/3)页 “这是犯罪!” 老李掷地有声,振聋发聩。 “不是,怎么我就犯罪了?” 张亮顿时大惊,连忙喊道:“警察同志你是不是搞错了啊,你说的那个什么掩饰隐瞒罪,我听都没听过啊!” “不是掩饰隐瞒罪,是‘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’!” 老李纠正了一句,接着给张亮普了一波法。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,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 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张亮就属于其中“代为销售”的情况。 别以为只有自己偷东西才是犯罪,你帮小偷处理他偷来的赃物,这同样是犯罪! 这個罪名,就是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”。 也就是所谓的“销赃罪”。 听了老李的话,张亮整个人都麻了。 他难道就不知道帮别人卖赃物不对吗? 肯定知道! 但知道的不多,并不清楚这种做法居然还要坐牢。 “张亮,你还是老实交代吧,我们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,而且还有同事去了你的电动车店进一步取证。” “我国一向是轻口供重证据的,就算你不开口,零口供都能办你!” “现在交代,还能争取减刑,你好好想想。” 老李表情严肃,沉声沉稳。 作为一线老民警,他很清楚怎么说,才能更好更快地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。 果然, 张亮心跳越来越快,脸色越来越白。 坐立不安的。 明显已经慌了。 踏马的! 卖个破电瓶车,钱没挣多少,现在给自己都搭进去了。 后悔啊,真的,悔得肠子都青了。 但有什么用呢? 张亮叹了口气,肩膀一塌,仿佛全身力气被抽空。 然后开始老老实实交代问题。 踏马的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