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是呢,这個沉默权制度它是西方的法律体系中常见的,而在我国,并没有这个制度! 只有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! 马翔建这番话,但凡是稍微懂点法的听了,都得笑他法盲。 张伟满头黑线地走上前说道:“马总,胡总,在我国并没有沉默权制度,你们还是配合警察同志吧。哦,对了,我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,在这场庭审结束之后就已经终结。如果你们要继续请我做代理人的话,我们需要重新签订合同。随时给我打电话,先走了。” “哎张律师,张律师!” “刑了两位,我们说得已经够多了,请配合执法,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!” 曹跃军声音提高,语气加重。 透露出一丝丝警告的意味。 干什么呢这是? 警察执法,那是跟你闹着玩儿的? 老实配合就完事儿了,一直在这里扯东扯西的,真当警察不会采取强制措施啊? 最终呢,胡文涛和马翔建俩人都被带走了。 “不是,那可是我自己的公司,我是老板!我堂堂大老板,难道还不能随便支配公司的钱了?” 讯问室内。 马翔建梗着脖子大声叫喊着。 “你说的没错,即便你是老板,也不能随意拿公司的钱!” 曹跃军沉声道。 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财产权。 为保护公司债权人、员工和其它股东的利益,公司老板也是不能随意使用公司的费用的。 如果挪用了,就很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【挪用资金罪】。 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,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 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听了曹跃军的解释,马翔建喉咙滚了滚,只觉得口干舌燥。 原来,自己居然反法了! 第(2/3)页